坚决支持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声明!我愿捐款1000rmb作为诉讼费。
因工作(公司业务拓展和投资)需要,我要在网上定期搜寻国际国内新兴的互联网和软件业务或公司。尽管有本公司IT部门提供专业支持,本人也有一定的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我还是不断被流氓软件‘击中’。定期清查的结果,几乎(我染上的)所有流氓软件的来源都是中国大陆。最近的麻烦就是千橡的“dudu下载加速器”。公司IT部门的所有工具都无法清除它。重新安装系统意味着损失至少两个工作日。
我也和欧美特别是硅谷的IT业有频繁的接触,经常试用他们的一些软件和网上服务,但还从来没在运营‘正当业务’的公司里发现如此的流氓行为。我听说的国外流氓软件大多源自本身业务就缺乏一定道德标准或干脆是非法的的领域,如色情网站等。很难想象有公司能将这样的业务模式和收入拿上台面来吸引好的风险基金,战略投资者或者是上市融资。(当然,在某些国家合法的妓院也能融资。)
这种行为仅靠道德谴责是不够的,必须诉诸法律。在中国‘立法滞后’经常成为(监管/权力部门)不作为的理由。法律不可能建立在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生活方式变化的精确预测上,而应建立在相对稳定的社会共同价值观和道德基础上。(对法律理论本人完全外行,不愿也不能多谈。请随意批评指正。)流氓软件是‘新事物’,那垃圾短信呢?小广告呢?“dudu下载加速器”和每天夜里把小广告贴到你们家书房办公桌上有多大区别?最大的区别可能是你不能轻易把流氓软件‘扯掉‘。如果有好的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罪犯靠新的犯罪手段能轻易逍遥法外吗?
胡钢先生在新浪科技就流氓软件的产业链作了很好的分析。(http://tech.sina.com.cn/i/2006-08-21/15561095757.shtml)我不禁联想到在整个中国产业界的‘劣币驱逐良币,劣品驱逐良品’的倾向。商业行为从来是也应该是在法律和道德许可的条件下追求最大利益。但如果在某个社会的某个时期,制造劣质品,牺牲自然环境,浪费资源(特别是能源和原材料,也包括市场资源),只追求杀鸡取卵的短期利益成为某种'共性',甚至是生存的手段,那就是系统的监控,调节和激励机制出了问题。
中国的制造业在过去的十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制造'正在全球范围慢慢摆脱'劣质产品'的阴影。但‘中国品牌’和‘中国设计‘还远未获得良好的声誉。路漫漫其修远兮!(对不起,扯远了,见谅!)中国的互联网业又会给自己树立起什么样的群体品牌形象呢?几年前,因为完全失控的垃圾邮件问题,中国许多大SP的电子邮件都被国外SP和商业机构封杀,直到最近才有所好转。(理由众所周知。)中国的互联网业,除了几个在国外上市的公司外,可能不太在乎外国人怎么看,但还处在起步阶段的国内市场和用户就一定被绑在你的战车上了吗?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我从不用QQ,因为它的软件安装太‘霸道’。前一段时间,新浪强迫用户接受安装它的ActiveX,否则网页反应就变得很慢,我就停止访问新浪。幸好后来新浪好像改变了这一做法。
我觉得广告商和广告客户更应该被起诉。有人乱贴小广告,只是贴的人有责任吗?举证它们之间的非法交易就那么困难吗?我不是法律专家,不敢多言。就常人的观点来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为什么在中国赔偿要求经常只是象征性的,一分钱,一元钱,九十四元钱?彰显原告的高尚人格?君子为名为理非为财?胡扯!可能大家都说在中国,高额赔偿要求很难胜诉,诸如此类。但这样的象征性赔偿官司,赢了还不如没赢!作奸犯科的必须被罚得倾家荡产,永世不得翻身。太低的犯罪成本只会鼓励犯罪。纵然在目前的中国法律体系下,高额的赔偿费不可望也不可及,但‘求乎其上,得乎其中;求乎其下,得乎其次。’至少应该有人勇于把目标提出来,十次,百次,十年,二十年,我们总能一步步向目标靠拢。如果不能给流氓企业至少一点合法的威慑,让经营者感到风险的威胁,他们永远不会收敛。大家都能明白,高额的法律赔偿和制裁,那怕只是一点可能性,都意味着商业风险成本的增加,会让企业的经营者和投资者天平上向合法经营的一边加一个砝码。
‘严打’和‘杀鸡噤猴’多半不是法律社会的特征。我很赞成声明中‘我们起诉的范围,是所有“流氓软件”公司,不论公司大小与否,背景如何’的提议。所有已知犯法的,都应被起诉。我们也许在很长时间内都达不到这一目标,但这不妨碍我们全体守法用户用各种形式和名义将那些“流氓软件”公司一个个诉诸法律。如果我们能在十起案例中小胜一起,百起案例中大胜一起(获得显著意义的赔偿,重创被告公司的业务,甚至迫使它关门歇业),宏观意义上,我们就取得很大胜利了!
(下面的案例是我多年前在商学院上课听到的,找不到原始出处了,请大家当故事听。有兴趣的可到Google去搜一把,把准确的案例补上来。)
大家可能听说过在美国麦当劳供应的咖啡烫伤顾客被判巨额赔偿的案例。获赔偿的老太太并不是唯一的因咖啡过烫起诉麦当劳的顾客。再那之前,曾有许多顾客因咖啡烫伤起诉麦当劳,但大多未胜诉。他们的努力白费了吗?胜诉的老太太案例很特殊吗?不是。据说,法官判决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认定麦当劳‘一贯地,故意地不理睬顾客的关于咖啡过烫危险的警告,一意孤行的继续供应过烫的咖啡。’老太太获赔偿是运气好,但麦当劳败诉并不是运气坏。麦当劳如果没有败在老太太这一案,它很可能败给下一个老头的起诉,小姑娘的起诉。除非麦当劳及时纠正它的产品问题,它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某个顾客在某一天就这一问题告倒。
讲这个故事,我是想说明,我们不能因为‘流氓行为’太多就接受其为‘默认的规则’。法不责众永远不应该是个借口。见到‘流氓’,我们就该以之为耻,诉之以法,让流氓成为过街老鼠。如果我们接受流氓规则为‘潜规则’,很快它们很可能变成‘显规则’,哪就意味着我们在向‘流氓社会’演变。
我建议成立一个基金会或非营利机构作为联盟的日常运行机构。也许,为此事成立一个公司更容易。为联盟贡献大量时间的人员应该得到适当的报酬。我不太相信只靠志愿者或业余人员能把联盟推出多远。这是需要专业人员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以及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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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dudu下载加速器”搅得不得安宁。今天在新浪首页‘欣然发现’同道者很多。以下内容摘自:
http://tech.sina.com.cn/i/2006-08-12/07471083097.shtml
相比之下,以旗下猫扑而知名的千橡互动集团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十大流氓软件”名单中,名列第四,仅次于3721、淘宝、易趣三者之后。
据知情人透露,千橡通过其收购的中国共享软件注册中心(现改名为中国软件社区)的影响,已与数百个共享软件达成捆绑协议。目前“dudu下载加速器”安装量已超过3000万。
更不为人知的是,千橡在“dudu下载加速器”里面还捆绑了另一名为“DM Cast桌面传媒”(Desktop Media,下文简称DM)的可疑软件。
据不少“中招”网友投诉反映,只要连上网络,DM软件就会自动弹出类似IE的广告窗口,该广告窗口用任何拦截程序均无法屏蔽,用各种反病毒软件也无法查杀,“真是比病毒还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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